道经第十一
第十一章
《老子》第十一章,河上公题「无用」,唐玄宗题「三十辐章」。全章四句:前三句以车毂、陶器、室屋为喻,反复申明「当其无」而后有其用;末句总收为「有之以为利,无之以为用」。本站以王弼《老子注》为底本,分列河上公章句、王弼注、成玄英义疏、唐玄宗御注御疏、李荣注、陆希声传、吕惠卿传、苏辙《老子解》、吴澄《道德真经注》、释德清《道德经解》、魏源《老子本义》与王夫之《老子衍》,并附编者今译。严遵《指归》道经原卷缺卷一至六,此章无存文,故仅十二家;李荣于首句无专文,王弼于第二、三句无注,唐玄宗御疏首句亦无存文。分章则河上公、王弼本以此章为第十一章,吴澄、魏源因合上章于前,以此章为第十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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